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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海網(微博)12月28日訊台當局“內政部”放寬中國大陸人士來台規定,自2014年元旦起,來台念書的陸生父母可以申請短期探親。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兩岸開放交流20多年以來,法規制度將有大變革,為便捷兩岸人民往來,現行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停留的4個法規,將整併為“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於明年元旦生效。
  “內政部”基於人道關懷,這次也鬆綁社會交流申請來台資格,放寬臺灣地區人民在大陸地區公婆或岳父母,以及在台進行研修的大陸地區人民的大陸地區父母,可申請短期探親。
  “內政部次長”蕭家淇說,大陸配偶結婚來台,也應讓大陸的公婆、岳父母來台探視的權利,因此這次開放這些“社會交流”,是基於人道關懷。
  至於會不會擔心有中國大陸人士來台“跳機”問題,蕭家淇說,陸生來台必須經過重重審核、並不容易,應該不至於發生類似問題。
  此外,為防範大陸人士來台炒作房地產,“內政部”訂定“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不動產物權採行總量管制之數額及執行方式”,自2014元旦起,對大陸人民在台取得不動產採總量管制數額,長期總量管制土地1300公頃、建物2萬戶,但每年許可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取得不動產數額,土地13公頃、建物400戶,年度數額有剩餘者,不再留用。
  蕭家淇說,臺灣目前有700多萬戶建築物,2002年到2013年,累計大陸人士個人或法人僅取得122戶,數量還非常少。
  責任編輯:林連金  (原標題:2014元旦起陸生父母可赴台探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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