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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管指定製作公司有藉機斂財之嫌
  東方市城管局要求八所鎮東府路所有店鋪按統一標準製作招牌
  商家
  本報訊 6月28日,東方八所鎮東府路多家店鋪人員向本報反映,東方市城鎮綜合行政執法局(以下簡稱城管局)在創建衛生城市的過程中,要求該路段所有商家按統一標準製作招牌,且指定了製作公司,有藉機斂財之嫌。對此,城管局負責人稱,他們並未指定製作公司,可能是部分執法人員在工作中存在宣傳誤區,他們將加強宣傳並予以規範。
  記者 羅曉寧
  商家
  城管指定製作公司,可免審批環節
  東府路一家店鋪老闆阿明(化名)稱,前段時間,城管局的執法人員來到店內,要求他們按統一標準製作新的廣告招牌,否則將強制拆除原招牌。他們要求城管執法人員出示政府部門相關文件,但對方無法出示。
  阿明說,離開前,執法人員留下了東方華×達實業有限公司楊經理的電話,要求他們到該公司製作招牌,並稱可以享受價格優惠,同時能省略審批環節。考慮到如果不按要求更換招牌會影響生意,他們無奈答應。隨後,阿明與楊經理簽訂協議,對方明確表示不需再辦審批手續。
  據介紹,該公司收費標準為:招牌耗材530元/平米,字體780元/平米。目前,阿明已換上了新招牌,花費4000多元。
  招牌幾乎是全新的,有必要更換嗎?
  記者瞭解到,東府路共有店鋪近30家,其中4家店鋪去年才換了招牌,每家花費近5000元。“這招牌幾乎是全新的,有必要換嗎?”一家店鋪的負責人劉先生告訴記者,他曾就此咨詢了城管局執法人員,對方表示,商家可以自行找公司製作招牌,但必須辦理相關審批手續並繳納審批費用,所製作的招牌如果達不到要求還必須更換。“好好的招牌為啥非要我們換,這不是人力、物力、財力的巨大浪費嗎?”劉先生對此表示不解。
  阿明認為,創建衛生城市是好事,如果招牌破損或過於破舊,城管局可以要求商家更換或整改,但不應該統一標準,更不應該指定製作公司。  (原標題:城管指定製作公司有藉機斂財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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