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鄭州電(記者李麗靜)河南省林州市公安局民警郭系統傢俱增喜故意傷害案昨日開庭審理。
  起訴書中說,2013年7月1二手Manitowoc8日21時45分許,林州市李某夫婦懷抱7個月大的女嬰散步到長安大道皇冠娛樂會所附近時,被酒後準備去歌廳唱歌的林州市公安局民警郭增喜突然搶走,摔在地上致使其頭部受傷。經鑒定,女嬰的損傷已構成輕傷。
  此事在長灘島隱瞞了近一個月後,經媒體曝光公之於眾。
  庭審中,郭增喜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也沒有餐飲設備自行辯護。
  他說,自己平時的酒量只有3兩左右,那天卻喝了6兩多。關於摔嬰一事,也不知道當時為什麼摔小固態硬碟孩,是看了錄像之後才知道是自己摔的。郭增喜自己分析解釋說,以為是個假娃娃。
  郭增喜最後陳述時說:“對自己的行為很後悔,對被害人家屬表示道歉,也願意努力賠償。郭增喜還表示,自己作為1名民警,發生了這種事情很不應該,希望給自己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原標題:河南林州民警摔嬰案開庭 “以為摔的是個假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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